北京-2025-12-03 00:00:00
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我部对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 ****年**月**日 — ****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名: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名: 山东煜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第*名: 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名: 武汉鑫晨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名称: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金额 *,***,***.**元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号*号楼*层。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助理;电话:***********
中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国助理;电话:***********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至**:**、**:**至**:**))
传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封助理
联系电话:***********,*********** (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质疑以电子邮件、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上内容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助理(监督人员);申干事(纪检人员)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