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03 00:00:00
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安保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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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安保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安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峰路***号上堤公寓**幢**楼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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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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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队长:张东建 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保安员(三级)】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万和忠、杨 成、楚 斌(业主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或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号合肥软件园二期**楼*区*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楼*区*层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