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2025-12-03 00:00:00
关于采购芽苗培育轻基质的询价函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苗圃分公司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苗圃分公司
关于采购轻基质的询价函
(询价编号:**********************)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苗圃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土门村柏杨街**号)苗圃育苗工程,按照施工任务安排,我部需采购轻基质一批,为便于后续采购事宜的正常开展,现对我部所需轻基质进行市场采购询价,请各单位认真核算成本,如实进行报价,该报价作为供应商选择参考,受邀单位编制好报价单后,将盖章后的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一般纳税人提供)、响应保证金银行回单扫描件一同提报至铁建云链(*****://***.******.**/),请受邀单位在铁建云链(*****://***.******.**/)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单。
一、报价单位报价的基本要求
本次采购物资,报价响应保证金****.**元(大写:贰仟元整),成交报价人需缴纳合同成交金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的,保证金从报价人公司账户转出。未成交报价人响应保证金在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一月之内退还,成交报价人响应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一月之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采购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苗圃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轻基质产品检验,检验指标主要包括:物理性状、化学性状、生物性质、配方要求,须符合《绿化用有机基质》(**/***********) 及采购人要求质量技术标准,需提供加工生产成品轻基泥炭、椰糠、珍珠岩、蛭石等主要原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等质量检验证明资料。每一生产批次或≤*****³,须提供具有合格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第三方成品轻基质检测报告。
*.本次轻基质材料为分批次供货、分期结算,按照买方需求时间及时供应进场,具体采购需求按照买方要求执行。
*.卖方在轻基质物资的供应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生产或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全过程中,卖方必须保证在自身资质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保证一切程序合法、合规,否则,卖方承担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二、轻基质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
(*)物理性状:基质粒径≤***,容重≤*.**/***,含水率>**%,含水率≤**%;
(*)化学性状:**值≤*.*,**值*.***.*,***≤**;
(*)生物性质:基质无杂草种子,无有害物质。泥炭,要求无草籽,无杂质,纯度高于**%,容重小于*.**/***,粒径小于*.***;珍珠岩颗粒粒径*.***.***,无杂质;蛭石要求密度*.***.**/**,*****;椰糠要求密度低于*.**/***,粒径小于*.***,杂质低于*%。心土要求无草籽,粒径小于*.***。
(*)配方要求,按泥炭:椰糠:珍珠岩:蛭石:心土=*:*:*:*:*方案配置,**值小于*.*,**值介于*.***.*。
(*)符合《绿化用有机基质》(**/***********) 及采购人要求质量技术标准 。
(*)需提供加工生产成品轻基泥炭、椰糠、珍珠岩、蛭石等主要原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等质量检验证明资料。成品基质每一生产批次或≤*****³,须提供具有合格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第三方成品轻基质检测报告。
三、结算方式
每月**日至**日对当期(上月**日至当月**日为一个对账结算周期)供应物资进行对账,卖方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次采购轻基质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育苗实际需要进行品种、数量调整,卖方不得因此拒绝,调整变更事宜,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除因不可抗力外,卖方未能按照买方要求及时交付货物,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卖方按照****元/天支付违约金。卖方中途无正当理由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买方有权只支付已验收货物结算款项的**%,剩余**%作为买方另外寻找供应商的补偿,且买方将保留追究卖方因此造成买方相关其他损失的权利。
四、计量方式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数量,甲方现场到货按数量签收,乙方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后,甲方有权采用随机抽样的办法,对乙方运输车辆的装载数量进行抽样检查,抽检结果经双方共同确认无误的,若抽查称重重量≥送货重量(送货单方量*约定数量),以送货单数量计算;若抽查称重重量<送货重量(送货单方量*约定数量),则以抽查称重重量为准,按照称重重量比例核减计量。
甲方并对乙方供应的每批次货物进行质量检验,需要检验的依照本合同第二条款“技术及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过磅验收的数量,若甲方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与乙方过磅单数量之差不超过±/‰范围,以甲方过磅单为准;若数量之差超过±/‰范围时,由甲方与乙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处进行复磅),复磅重量与乙方过磅重量之差若不超过±/‰范围,以乙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超过±/‰范围,以复磅重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时间及比例
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买方验证通过后买方通过【银行转账、建行融信、云信或银信等方式】付款。每月**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日至当月**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同时加盖鲜章认可,卖方按双方确认的数量、金额开具发票,月结**%,即买方每月**日前支付卖方上月货款的**%,该批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剩余**%的供料款累加到次月的结算款中一起办理,以此类推,最后合同总金额的*%的供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并在卖方提供合格的、完整资料的前提下,在买卖双方办理最后一次货款最终结算手续后六个月内无息付清。
六、结算单价及发票
*.本次采购物资采用固定单价结算。本次报价的综合到站均为运输到场验收合格的价格,实行一票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物资出库、运输、保险、税费、利润、相关税费、设计、技术服务费、管理费等以及合同明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费用。卖方对路途风险明确知悉,在运输中的路途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符合国家税务相关要求的税率均可。
*.收货地点:四川苗圃分公司苗圃或买方指定现场
七、轻基质需求表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技术指标 | 数量 | 预计需求时间 | 备注 |
* | 轻基质 | 混合比例为泥炭:椰糠:珍珠岩:蛭石=*:*:*:*,**升/袋。 | *³ | 芽苗基质泥炭,要求无草籽,无杂质,纯度高于**%,容重小于*.**/***,粒径小于*.***;珍珠岩颗粒粒径*.***.***,无杂质;蛭石要求密度*.***.**/**,*****;椰糠要求密度低于*.**/***,粒径小于*.***,杂质低于*%。混合后的育苗基质,**值小于*.*,**值介于*.***.*。 | ***.** | ****年**月起 | 芽苗培育基质 |
* | 蛭石 | 盖种基质为蛭石,包装袋加内膜,**升/袋。 | *³ | 蛭石要求密度*.***.**/**,*****。 | ***.** | 芽苗培育基质 |
注意事项:
*.卖方按照买方计划采购数量和指定施工位置配送,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卖方配送买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如因不可抗力、买方工程方案变更或施工任务等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无法完全履行,买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材料需求时间段:签订合同后买方通知需求日起至买方通知结束日止。
*.轻基质经买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双方的结算数量。
八、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土门村柏杨街**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苗圃分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