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交和城市轨道公安局公交轨道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2025-12-03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徐州市公交和城市轨道公安局公交轨道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江苏/徐州-2025-12-03 00:00:00

项目概况

公交轨道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交轨道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为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号公交轨道公安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号九龙湖站派出所,徐州市云龙区赵武线网中心赵武站派出所共三个点位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合格食材的采购运输、配送及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局机关食堂*个月(****年*月*日—****年**月**日),地铁派出所两个食堂*年(****年*月*日—****年**月**日),自合同签订生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不含开标当月。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不含开标当月。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提供具备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吕碧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处西北侧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号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交和城市轨道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号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处西北侧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号楼*层

联系人:吕碧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碧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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