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4亩耕地经营权
2025-12-02
天津 招标采购
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4亩耕地经营权
天津-2025-12-02 00:00:00
天津-2025-12-02 00:00:00
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亩耕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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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口东镇/邹寺后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亩耕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竞价成功者于竞价成功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交清两年的承包费。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交出所承包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征地费或占地费及属于村集体财产的补偿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补偿、赔偿方式及金额必须按照国家补偿、赔偿标准获得,且需将对应征收、占用土地无条件归还给发包方。 *、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承包方竞价成功后土地所需水电自行解决。 *、承包方不得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将土地恢复原貌,如若破坏土地原貌未恢复,邹寺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诉至法院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期间涉及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该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人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农作物,不能栽树、卖土。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邹寺后村村民,需年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