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新城西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2025-12-02
天津 招标采购
静海新城西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天津-2025-12-02 00:00:00

静海新城西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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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新城西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所需建设资金为特别国债资金和区财政资金匹配。 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北纬五路(复兴大街*铁路西路)、北纬四路(胜利大街*铁路西路)、十里长街(复兴大街*联盟大街)、建设路(工农大街*胜利大街)、东方红路(复兴大街*联盟大街)、南纬二路(工农大街*胜利大街)、复兴大街(十里长街*南纬一路)、工农大街(静文路*北纬五路)、工农大街(东方红路*静文路)、工农大街(南纬一路*南纬三路)、胜利大街(静文路* 南纬二路)、胜利大街(南纬二路*南宁路)、联盟大街(东方红路* 北纬三路)、南纬三路(复兴大街*工农大街)等排水管道的建设,涉及新建**********排水管道约*****米及相应配套设施,现状合流管道、检查井改造及清掏疏浚,局部管线切改等;涉及道路破除恢复工程,人行道破除恢复,道路标线、标志及附属配套设备破除恢复等;涉及人防工程,包括对项目位置车行道的地下人防通道进行报废,采用封堵、回填等方式处理。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新城西城。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新城西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二阶段) 招标范围: 本标段项目规模****米,工程一类费总投资****.*万元,工程包括胜利大街(南纬二路*南宁路)、联盟大街(东方红路* 北纬三路)、南纬三路(复兴大街*工农大街)等排水管道的建设,其中,胜利大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新建最大管径*****排水管道约****米及相应配套设施,现状合流管道、检查井改造及清掏疏浚,局部管线切改等;涉及道路破除恢复工程,人行道破除恢复,道路标线、标志及附属配套设备破除恢复等;本项目工程设计包含: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
*.*
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尚宝宏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郑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妍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与东江道交汇处香年广场写字楼*座**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颖、叶瑞玺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尚宝宏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王坤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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