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2025-12-03
吉林/长春 招标采购
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吉林/长春-2025-12-03 00:00:00

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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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采购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询比采购,择优选定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采购内容:本次拟入围**家采购代理机构,服务于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工作,涵盖工程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除外)、货物类(含进口设备)、服务类三大类别,具体委托项目以学校实际需求为准。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前期论证咨询,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过程组织,质疑、投诉处理,招标档案归档等相关业务。

本次遴选的代理机构施行动态管理机制,若年度内代理机构出现重大工作过失,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政府采购全流程监控系统中产生橙色或红色预警的,一经查实,将视为触发“一票否决”条件,立即取消其入围资格。

*.*采购方式:校内询比采购

*.*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

*.*服务周期:服务期三年,****年*月*****年**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且应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已启用代理机构目录范围内,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内可查),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审的相应专业能力;

*.* 在长春市区辖区内(不含双阳、九台、榆树、德惠、公主岭、农安等市外县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近三年内(****年*月至今)具有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代理业绩至少各一个;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内(****年*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办〔****〕**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将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内须明确留下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采购文件将在报名截止后发送至报名合格的供应商邮箱内。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报名材料如下: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近三年内(****年*月至今)具有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代理业绩至少各一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或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招标)公告和中标(成交)公告截图,两个公告截图齐全算一个业绩,两个公告内容须一致并明确写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专职从业人员(在长春市缴纳社保,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外省入吉企业可提供分公司社保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近三年(****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中关键页(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年*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的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在长春市区辖区内(不含双阳、九台、榆树、德惠、公主岭、农安等市外县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证明材料(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以及办公设备一览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启响应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二楼会议室(可在高德地图中搜索“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若报名或合格供应商少于**家,则该项目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服务中心;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号;联系人:曲婧,电话:*************

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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