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2272820250005Y3001001]罗甸县龙坪镇美丽家园项目.QNZF
2025-12-02
贵州/黔南 招标采购
[E52272820250005Y3001001]罗甸县龙坪镇美丽家园项目.QNZF
贵州/黔南-202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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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龙坪镇美丽家园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罗甸县龙坪镇美丽家园项目作如下答疑澄清通知*.经核查,罗甸县龙坪镇美丽家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随后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对该资质等级要求表述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现就上述不一致之处,作如下正式澄清: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为准,即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招标文件中所有与上述澄清内容不一致的资质等级要求,均按此澄清予以修正。 *、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 日( ****年 **月 ** 日至 **** 年 *月 **日),修订为:投标有效期:**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算)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