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年长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采购(一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负责长沙县安沙镇、北山镇、福临镇、青山铺镇的肥料撒施,种子播种以及秋收后开沟。种子撒播、有机肥、复合肥的实施内容为对购买的绿肥种子撒播、有机肥、复合肥和秋收后开沟(开沟要求开“围”沟和“井”字型沟,沟深沟宽各**公分左右,保证排水通畅;每亩大田撒施绿肥种子确保均匀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有机肥、复合肥均匀撒施到稻田中,再根据水稻插秧时间通过深翻耕将有机肥、复合肥带入耕作层底层为农田补充底肥;有机肥、绿肥、复合肥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
*.人员配置要求
配备*名拖拉机驾驶员,*名无人机操作员;持证上岗【操作拖拉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拖拉机驾驶证;操作无人机(无人机用于播种)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无人机操作证,操作证与配置机型匹配,此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机械和人员详细配置清单,清单须列明拖拉机和无人机数量、型号,列明操作人员及驾驶证、操作证扫描件】。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配备*台拖拉机和*台无人机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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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根据优惠率执行 *.付款方式: 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的最终结算价=(*-中标优惠率)×单价×实际完成数量。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的最终结算价=(*-中标优惠率)×单价×实际完成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