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2-03 00:00:00
某单位零星工程造价服务企业库招标公告(*****************)
某单位零星工程造价服务企业库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零星工程造价服务企业库
二、项目编号:*****************
三、询价内容
(一)项目内容:对某部现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如门、窗、内墙、外墙、天棚吊顶、屋面防水、室内地面、车棚、围墙、室外场坪浇筑、开挖排水沟等各类零星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根据业主需要出具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预算审核报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文件。
(二)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宁德市、三明市,浙江省温州市(具体位置以我部为准)。
(三)项目限额:所指派项目单项造价服务费金额不超过**万元。
(四)项目规模:零星工程总投资约***万元。
四、服务内容
(一)商务要求
*.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交付(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交付(服务)方式:现实交付。
*.售后服务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配合完成工程全流程造价咨询工作。
*.知识产权和要求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不得向外界透露。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协议。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无论今后是否离职)保证对所获取的项目各类资料进行保守,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将所获取的,以及服务期间所产生的项目信息资料对外泄露。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并承担其相关行为责任。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付款及结算方式
(*)项目实施所在地为福建省的,参照福建省发布的《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号)》进行计费(如有新的指导意见,按照新的指导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成交供应商所报价的折扣率进行打折。
(*)项目实施所在地为浙江省的,参照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公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 号)进行计费(如有新的指导意见,按照新的指导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成交供应商所报价的折扣率进行打折。
(*)单个项目最低咨询费=****元×(折扣率)。
(*)咨询费用不支付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交经采购单位认可的造价编制成果,在采购单位完成工程发包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等额发票和服务费支付申请等结算材料,采购单位每季度末统一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一次已完成项目咨询费。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元整。成交供应商若未按要求及承诺内容提供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惩戒措施为:第*次无法实现承诺扣除****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第*次无法实现承诺扣除****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第*次无法实现承诺解除合同约定。
(二)技术要求
*.提交成果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
*.任务下达后**日内完成成果提交,每延误一天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
*.验收标准:①因成交供应商现场勘察、审阅图纸不细致造成量价不准的,成交供应商需在*日内完成造价变更或出具说明。②因重大造价缺陷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最高不超过造价咨询服务费。
*.提交成果资料为纸质版(一式四份,并加盖一级造价师资质章)及电子版文件。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含各军兵种)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有资质等级划分标准改革,按新政策执行)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企业。(提供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内容及相关要求
*.报价
(*)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不以具体价格报价,以折扣率的方式报价,具体表述为项目造价金额×费率×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
(*)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天;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按最终结算价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实行对公转账。
*.报价书构成及递交(详见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领取
线上领取。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报价负责人+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邮箱:**********@**.***。本项目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评审
*.由我部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
*.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所有响应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方一视同仁。
*.通过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标必须满足*家(含*家)以上单位,否则作流标处理。
*.确定符合服务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公司后,评审采取合理低价法,当投标报价低于所有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应价格算术平均值的**%时(此处报价为折扣率),则视为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作无效报价处理;去除无效报价后,以报价排序最低的*个单位作为成交候选公司;报价相同的,采取摸球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公司。
*.评审结果将在军队采购网平台上公示。
*.报价方对本次询价活动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个工作日内向询价方提出询问,询价方在收到报价方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相关秘密。
八、联系人、监督人
联系人:王先生、伍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