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阳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异议及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2025-12-02
广东/茂名 质疑投诉
关于“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阳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异议及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广东/茂名-2025-12-02 00:00:00

关于“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阳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异议及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进场编号:*******

各投标单位: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阳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于****年**月**日*时**分在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经评标专家委员会后,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海南睿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湛江市联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依法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在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投标人对海南睿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异议书,并于**月**日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我单位申请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于****年**月**日在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异议书及投诉书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复核,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海南睿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节*.*.*要求,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款“*、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确定选取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湛江市联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中标价为:******.**元。

特此公告。

高州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