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5-12-03 00:00:00
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我方委托东莞市清溪镇招投标服务所(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式对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号**号二楼****仓库出租进行网上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标的位置 | 标的物名称 及内容 | 标的物 面积 (**) | 出租期限(月) | 起始价 (元/月) | 增价 幅度 (元/月) | 竞买保证金 (元) |
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号 | 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号**号二楼****仓库招租 | **** | ** | *****(包含管理费****) | ****(增幅只针对租金,管理费固定不变) | ***** |
二、情况说明
项目位于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号,有国有土地证(国有土地证号:东府国用(****)第特**号),无房产证。**号二楼****仓库招租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目前该仓库处于空置中。本标的出租的实际面积如与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公告所标示的面积为准。
三、竞买资格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竞买。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四、使用要求
出租物业仅用于开展经海关部门批准的保税仓储业务,竞买方未按租赁用途使用租赁物,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五、现场查勘
(一)查勘时间:****年**月**日
(二)查勘地址: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号
(三)联系人:林福进
(四)联系方式:*************
(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六、竞买信息
(一)本项目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申请人、竞买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申请人报名登录网址:*****://**.****.**.***.**/****/************/*******。
(二)申请人可登录网址:*****://****.****.**.***.**/****/********/****查看公告、交易须知等相关挂牌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七、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报名和缴交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缴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八、保证金缴退情况
(一)缴纳保证金
申请人登录提交竞买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买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退转保证金
(*)项目正常成交的情况:①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②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委托方要求履约完成后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或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竞得入选人若出现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违约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竞得入选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无息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项目未成交或未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
九、成交结果确认
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预约,并按委托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仓库租赁合同书》。若竞得入选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况即视为放弃竞得入选资格,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买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易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向社会公布。
十、款项缴交情况
(一)租赁期*年,无免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倍收取,与首月租金(含管理费)一同在合同签订五日内一次性交付。
(三)租金缴交:租金月结,应在每月**日前,开具当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增值税发票给竞得人,竞得人收到开具的发票后*日内支付约定的当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四)其他事宜详见《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租赁合同书》。
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合同、逾期未按公告约定缴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况即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和《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租赁合同书》,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以上款项均缴到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东莞港清溪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
账 号:******************
十一、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时间按委托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标的物为空置状态的,以现状交付;标的物为原有租户的,以原租户清场后空置状态交付。
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委托方承诺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挂牌人及委托人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二)挂牌方及交易平台以诚实信用原则公告交易项目信息,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交易项目的权利、现状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等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承担。
(三)竞买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输入账号密码或粤省事(微信扫码认证)登录系统提交意向申请。一经提交意向申请,则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 竞买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 竞买申请人须自行了解是否具备租赁资格,如不具备租赁资格参与竞拍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申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还须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租赁合同书》版本,竞买申请人竞得的标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竞买申请人报名前应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勘,一旦办理报名手续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周边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自身经验对市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竞买申请人保证自行承担其市场风险。竞买申请人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被原租户(使用人)占用、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竞得人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未经委托方同意,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进行转租。
*. 在租赁期限内,委托方负责购买租赁物主体建筑的保险,竞得人负责购买以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一切险(该保险责任范围应包括竞得人在租赁物内放置的所有财产、货物及安装的设施设备)、工伤险(其保险额应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以及第三方责任险。
*. 竞得人应知悉国家对保税物流中心(*型)的相关管理规定,竞得人承诺遵守海关对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如由于竞得人违法或违规而导致蒙受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竞得人索赔。竞得人的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未经海关批准,在监管仓擅自存放非海关监管仓库货物;
(二)监管仓货物管理混乱,账目不清。
(三)其它违法违规的行为。
*.租赁期内,竞得人自行承担其所有的经营风险,竞得人对外经营及内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概由竞得人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办理交接手续后,且装修设计方案得到委托方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本租赁物内部进行精细装修,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功能,装修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租赁合同书》。
十三、联系方式
委托方:东莞市清溪青湖工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号办公楼**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东莞市清溪青湖工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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