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庆财采投处【2025】1号
2025-12-03
黑龙江/绥化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庆财采投处【2025】1号
黑龙江/绥化-2025-12-03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庆财采投处【****】*号
作者: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庆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天采物资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被投诉人:庆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庆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被投诉人:庆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财政局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天采物资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兴玉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王兴玉 联系电话: *********** 被投诉人*:庆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财政局二楼 邮编:****** 联系人:宋翠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庆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庆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邮编:****** 联系人:庆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相关供应商:智研聚合科技(黑河)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庆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此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答复中大篇幅说是服务。刻意避开未明确品牌、型号的货物。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 二、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组织了专家论证,查明情况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及投诉事项*的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在本机关后续依职权启动的监督检查程序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采购品目类别(其他通信设备)与采购文件中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类型不符,可能导致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上述调查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关于投诉事项*及投诉事项*:鉴于本机关在投诉审查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投诉的认定不再单独作出。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庆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庆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庆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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