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望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03
安徽/淮北 中标结果
烈山区望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淮北-2025-12-03 00:00:00
烈山区望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
烈山区望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烈山区望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烈山区望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民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沱河**院*栋(县技术监督局住宅楼*#)***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烈山区望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烈山区望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北市境内,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家宝

执业证书信息: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古城路***号旧日报社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宁山路与沱河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古城路***号旧日报社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兰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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