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2025-12-02 00:00:00
大新县顿周桥更正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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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新县顿周桥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顿周桥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现对本项目的内容做以下澄清说明: 更正事项一: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更正事项二:原我公司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作以下更正:(*)原“*****便道挖土方弃运的单位为空”实际应该为“*?”;(*)原“*****预制场用龙门架”应该为“*****预制场用龙门架”;(*)原“*****箱梁预制底座”应该为“*****箱梁预制底座”。现已经澄清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新点系统下载查阅相关文件。 与以上更正事项相关的内容均同步更正,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大新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八、联系事项: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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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