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0万股股份挂牌披露
2025-12-03
山东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0万股股份挂牌披露
山东-2025-12-03 00:00:00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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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
转让方名称 山东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为*.**%。 *、本次转让标的企业***万股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万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洲评报字(****)第****号号资产评估报告、毕马威华振沪审字第*******号审计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括前银保监会)关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判断此次转让行为是否能够获取监管机构的批准,并承担相应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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