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2025-12-03
浙江/杭州 质疑投诉
东阳市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浙江/杭州-2025-12-03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阳市人民医院后**排**、*.**磁共振、核医学诊断设备、 钼靶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东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阳市吴宁西路**号

被投诉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垦辉六路*号*幢*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东阳市人民医院后**排**、*.**磁共振、核医学诊断设备、钼靶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事由:*.对质疑事项*,不认同质疑答复,投诉人认为多种设备打包采购不利于中小企业,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采购人挑选优质产品,不利于降低采购价格。*.对质疑事项*,不认同质疑答复,投诉人认为分值分布不合理。*.对质疑事项*,不认同质疑答复,投诉人认为打包采购及技木要求设置排斥中小企业。*.对质疑事项*,不认同质疑答复,投诉人认为技木参数设置存在倾向性,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对质疑事项*,不认同质疑答复,投诉人认为部分评审因素缺乏明确的判断标准,不能限制评委的自由裁量权。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投诉人关于东阳市人民医院后**排**、*.**磁共振、核医学诊断设备、钼靶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东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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