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的澄清文件
2025-12-02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伍家岗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的澄清文件
湖北/宜昌-202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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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招标文件中未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提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谢谢! 答:详见本次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图纸。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增加内容:*、电缆主材品质不低于该招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的品质(同比例下浮是指投标总价与招标总价的比例),或产品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品质。*、主材样品要求:需发包人、设计师确认样品。电缆主材的价格不低于该招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的价格(同比例下浮是指投标总价与招标总价的比例),或产品价格不低于参考品牌价格。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年**月*日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体育场路**号 联系人:龚元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号兴发广场*座写字楼*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