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11-26 00:00:00
中央厨房合作方原材料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中央厨房合作方原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央厨房合作方原材料采购,主要内容为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食材服务。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按年度签订,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年度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考核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中标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优惠率(%) | |
中央厨房合作方原材料采购 | 洛阳奕城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号古都科创园**号车间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服务地点 |
* | 中央厨房合作方原材料采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按年度签订,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年度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考核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两年。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斌、丁博、杨娟娟、韩歌、李雯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小街记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洛浦西路****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运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号恒生科技园***号楼***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