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35%股权公开转让
2025-12-03
浙江/嘉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35%股权公开转让
浙江/嘉兴-2025-12-03 00:00:00
浙江/嘉兴-2025-12-03 00:00:00
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公开转让 |
| 转让方名称 | 嘉兴市独山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本项目原股东放弃对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