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12-03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新泰市人民医院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 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泰市人民医院****年**月份部分拟自行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合作项目。联系科室:总务科*******周科长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电气防火设施检测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三项评估服务项目。联系科室:保卫科*******杨科长
二、以上项目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合格的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已经向新泰市卫健局备案,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本采购意向在新泰市人民医院宣传栏及医院网站 (****://***.*******.***.**/)公开发布,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五、本次公示期截止到****年**月*日**:**。
六、有意向参与并具备资质的公司或厂家,请与相关科室和监察室联系, 过期不再受理! 报名:************
七、报名方式:*、发送邮箱**********@***.***(留言包括:公司名称、拟参加采购项目及联系方式)
*、持法人授权书和公司资质复印件提前现场报名。
新泰市人民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