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备案
2025-11-11
山东/聊城 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备案
山东/聊城-2025-11-11 00:00:00
,,
,
,
山东/聊城-2025-11-11 00:00:00
,,
招标文件备案
打印 下载 我要申报| 实施主体 |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
|---|---|---|---|
| 基本编码 | ************** | 实施编码 |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事项版本 |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送达方式 | 暂无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次 |
| 法定时限 |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当场 |
| 是否收费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 办理结果名称 | 招标文件备案 |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 电话咨询:************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
受理时间:每年*月*日至*月**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部令第**号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 | 查看原文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备案 | 招标文件备案 | * | 申报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形式 | 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受理备案。 |
| 受理 | 受理申请 | * | 资料齐全 | 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申请通过。 |
行政复议
部门:聊城市临清市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路后关街***号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聊城市临清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温泉路****号
电话:************
部门:聊城市临清市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路后关街***号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聊城市临清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温泉路****号
电话:************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是否可以网上申报?
回答: 招标人可以登陆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站进行申报。
问题*: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的时限?
回答: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相关材料。
问题*: 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情况提交时限?
回答: 招标备案是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回答: 招标人可以登陆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站进行申报。
问题*: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的时限?
回答: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相关材料。
问题*: 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情况提交时限?
回答: 招标备案是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无障碍阅读
临清市政府门户网站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