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 新疆金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3.87%)
2025-12-03
重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市外】 新疆金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3.87%)
重庆-2025-12-03 00:00:00
新疆金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新疆金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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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新疆金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标的所属行业 住宿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马经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新疆金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金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法定代表人 代云龙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住宿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洗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副产品销售;打字复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新疆阿尔泰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万元 ***.**万元 ***.**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年*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延长公告*个工作日,期满未产生新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间(含*个工作日延长公告期)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及相关服务机构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当日起*个工作日(含签订当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递交书面承诺函,承诺内容详见公告附件《承诺函》。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不得为国家相关规定所明确的不宜受让的主体。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注册地(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座***层
法定代表人周宇承
注册资本*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决议类型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批复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中央单位北京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马经理 联系电话 ***********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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