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12-02 00:0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温塘镇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投资〔****〕**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供水管网共计***** 米,其中 ***** 长度 **** 米,*****长度 **** 米,**** 长度 ** 米;配套新建水表井 ** 座,排气井** 座,阀门井 * 座,排泥井 * 座,地上式一体化加压泵站 * 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 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温塘镇:*.桃园街和温塘路交口东侧—恒大十里温塘—富力西柏水镇;*.温塘村口—旧街;*.白鹿大道与温塘河西北侧—温泉山庄;*.白鹿大道与温塘河西北侧—红崖谷景区。 *.*.*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等全部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③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即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均可)。
*.*.* 信誉要求: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平山县温塘镇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建设南大街*号 |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座**层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刘科长 | 联系人: 薛旸、刘希 |
| 电话: ************* | 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