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2025-12-02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批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批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至臻圣诺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以北汇丰企业总部第一幢*层*号
被投诉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解放路**号
相关当事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号平安财富中心****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多项技术参数仅有极少数品牌能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设置存在明显倾向性,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限制和排斥。
*.部分重要参数仅有一个品牌可以完全响应,技术参数设置未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依据。
*.评分办法未能真实体现“综合评审”,“▲”条款和一般条款分数占比较高,价格及其他商务因素难以发挥平衡作用。
投诉请求:责令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重新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合理性、公平性进行论证;对具有明显排他性的技术参数进行删除或修改;如确有定制需求,依法说明必要性并公开征求意见,确保程序合法、透明。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一)设备技术要求*、说明:② 标注有“▲”号的条款的,为重要技术参数,作为重点评分项处理。③未作特别标记的条款,为一般技术参数,作为一般评分项处理。本项目共设置“▲”号条款**项,一般条款***项,均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重要技术参数和一般参数,非实质性要求。
投诉人提供材料拟说明本项目技术参数设置会造成东软医疗所生产的产品在技术参数得分上与其他品牌差距较大,但不能仅以此为由认定技术参数设定倾向于东软医疗等品牌产品。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产品是否构成有效竞争,不仅依据技术参数满足程度来判断,还要充分考虑产品价格、售后服务能力、专业人员配备等条件的差异。根据评标结果来看,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产品价格、过往业绩、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等方面各有优劣,各自具备不同方面的竞争优势。
被投诉人在投诉答复材料中还提交了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专家论证纪要》、《招标项目质疑专家论证纪要》等资料。专家论证认为,该项目技术参数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医院实际需求设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原则,本项目各项设备的技术参数在对应的预算全额同等档次左右的市场中,不存在只有一家品牌型号完全满足的情况,参数设置无歧视性、排他性。
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亦未发现本项目技术参数设置存在影响政府采购有效竞争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专家评审等情况,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事项与投诉事项*重复,前面已进行了投诉处理,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本项目满分***分,其中价格部分**分,商务部分*分,技术部分**分(重要指标响应**分,一般指标响应*分,配送及安装服务方案**分,售后服务方案**分,培训方案*分)。即重要技术参数和一般技术参数共计**分,仅占总分比重的**%。各部分分数设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之规定。故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