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25-12-02 00:00:00
[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号*号综合楼建筑面积****.**㎡房地产(含应分摊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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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号*号综合楼建筑面积****.**㎡房地产(含应分摊土地使用权)转让 | |||||||
项目 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个工作日 | |||||
挂牌起 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 权利性质/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号*号综合楼建筑面积****.**㎡房地产(含应分摊土地使用权)转让 | ****.**/共有宗地面积*****.**㎡ | 出让/城镇住宅用地 | ****.** | *** | |||
标的情况 | *、转让标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号,不动产权证:琼(****)海口市不动产权第*******号,共有宗地总面积为*****.**平方米,该宗地为不可分割宗地,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年******。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一幢高*层(证载*层)的综合楼,竣工于****年,外立面为涂料,内部装修为普通装修,所在区域有银行、教育中心、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转让标的的土地使用权为全体业主按份共有,还包括有多栋建筑物和宿舍楼的其他业主,是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号整个小区内共有的不可分割用地,属全体产权人共有。 *、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 | |||||||
特别告知 | *、标的资产存在瑕疵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以下风险的前提下自行决策: ①转让标的房产产权证记载的地址是海口市面前坡*号综合楼,存在产权证记载坐落地址与实际坐落地址不一致的情况。 ②转让标的房产目前作为转让方培训中心正在使用中。本次拟挂牌转让的房产仅是空房,该空房是不包括房屋内现有的各种家具、家俬、办公用品、床上用品、电器、空调等可移动物品,即如果挂牌成交,转让方将在*个月内完成屋内物品搬移工作,在受让方付清购房款后,再将搬空后的空房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③转让方目前持有的不动产权证的土地面积尚未分摊,转让方仅是该宗地的共有人之一,成交后,出让房产可分摊土地使用面积多少是由政府主管相关部门按相关计算规则进行分摊计算。不论买受人基于何原因购买上述房产,买受人需自行向政府了解相关的职能部门该宗地的性质和能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和使用需求。 *、标的房产的房屋质量是按现有的房屋的现状出售(转让方拆除或搬移物品的行为均视为不影响房屋建筑质量),该房楼龄已超过**年,因此,无论是成交之前或之后是否有任何单位对该房屋出具过何种房屋质量鉴定结论,均不影响成交的结果和价款。请意向竞买者在转让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现场勘查及标的存在的问题和瑕疵做全面调查了解,再慎重决定。 *、转让方重申:转让方是按上述房产信息和搬迁后的空房现状出售,对所售房地产相关的产权证信息如坐落、面积、总层数等也作了必要公示,各意向受让方请在竞价前对上述信息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价成交后,不论实际房屋与房权证记载面积、地址、楼层是否存在差异,或过户后是否会产生变化,均不影响成交结果。竞价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 *、据此声明,任何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都被视同已全面了解上述所售房产的弊端或瑕疵,并完全接受按搬迁后的空房现状接收房产。无论双方是否存在对拟出售房产的理解是否一致,均不影响成交价格,不影响成交结果。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估价报告等资料。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机构 | 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海口市大同路**号中银大厦 负责人:代兴军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文号:琼中银授信〔****〕***号 内部决策文件:《关于出售南沙路**号研修中心自有房地产项目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方须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了解房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报名需缴纳***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且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日内办理完毕,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交付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交割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标的物的查勘采取统一查勘的形式,查勘现场的意向方需先行登记,统一安排。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的权利。 *、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保证金(详见上表)必须在公告期内交纳到如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按揭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具体按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执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可采用按揭支付,按揭贷款与首期付款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天内补齐。 *、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若超过**日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 |||||||
竞价 规则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公告期间 | |||||||
报名 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合作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号*号综合楼建筑面积****.**㎡房地产(含应分摊土地使用权)转让 | **月**日*:** | **月**日 *:** | ******元 | ***秒 | |||
附件 下载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 陈先生*************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栋*楼 | |||||||
其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