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02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02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十二桥校区新公寓家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楠润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安蓉路*号*幢*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中医药大学

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新公寓家具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关于履约经验加分条款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增加中小企业负担,不符合实际需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

投诉事项*:样品盲样评审程序不明确,存在不公平。

投诉事项*:项目付款方式未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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