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2号)
2025-12-02
河南/新乡 质疑投诉
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2号)
河南/新乡-2025-12-0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新乡-2025-12-02 00:00:00
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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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远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城关镇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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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一,包五产品序号*“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检测设备)”标题表述及核心参数违规,被投诉人判定质疑不成立无合理依据。 投诉事项二,包六产品序号*“生物显微镜”“齐焦距离≥****”参数违规,案涉参数实际符合要求的厂家不足*家,被投诉人答复内容与行业标准及事实冲突。 投诉事项三,包六产品序号*“全自动医用***分析仪”标题表述及通量参数“一次上机检测≥**个结核耐药样本”违规,符合该通量参数的公司不足三家,被投诉人答复未核查关键事实。 投诉事项四,包六产品序号*“全自动医用***分析仪”被投诉人援引“上海宏石********(国械注准***********)佐证参数合规,存在事实错误与专业疏漏”。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一、二、三、四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新乡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