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12-02 00:00:00
娄葑街道*********年监控维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娄葑街道*********年监控维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娄葑街道*********年监控维护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苏州海精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长安路**号
被投诉人: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办事处
被投诉人地址:苏州市竹辉路***号;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号
相关供应商: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号;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号;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号*座二层
当事人:苏州海精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长安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关于维保内容及范围的规定不明、维保标的不明确,导致潜在供应商难以准确针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页规定“新增设备”包括“自动巡逻车”,要求数量单位为“*套”,我单位认为本采购项目是服务类采购,但在采购内容中列入了货物采购的内容,且占预算金额**%左右,且招标文件第*****页规定的“自动巡逻车”参数具有限制性,仅有部分厂商能供应……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页关于自动巡逻车网络组网方案的评分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页评分标准中关于系统维护现状分析的方案这一评分项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页关于“服务承诺”的评分项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页规定的“*、中间传输设备维护保养方案”中提到包括但不限于“(*)车载监控的组网方案(*)巡逻车网络的组网方案及巡逻方案(*)维保智盒的组网及巡逻方案”,我单位认为组网和巡逻方案并不是“维护保养方案”,组网和巡逻方案是设计一个新方案,而维护保养方案应当是针对原有设备和网络进行维保,据此我单位认为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对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成员设置过多的证书要求”
投诉请求:“取消本采购项目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