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5-12-02 00:00:00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患者服务流程设计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患者服务流程设计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患者服务流程设计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多元色展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盐城市日月路**号裕新大厦五楼
被投诉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中亭路**号、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层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盐城多元色展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日月路**号裕新大厦五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本项目政府采购人未依法依规科学准确编制采购文件。投诉事项*:本项目政府采购人编制的政府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企业实力*分内容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业绩*分部分,设置存在歧义。投诉事项*: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评审标准方案**分及其评分因素设置不当,与项目采购需求不符合,本项评分因素设立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标的需求。投诉事项*: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导诊视觉展示**分与方案设计有重叠,况且与采购标的没有关系,属于评分因素设立不合理。投诉事项*: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评审标安装与服务一体化方案**分,设置不合理。
投诉请求:要求本项目政府采购人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创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使本项目合法合规招标,保障我们各供应商合法投标权益。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编制的问题及时改正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亭湖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