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2-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室及功能室光环境改造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隆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号天府软件园*区*栋***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双流区怡心第一实验学校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云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成都蛟龙港双流园区海滨广场*号楼九层***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云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双流区怡心第一实验学校教室及功能室光环境改造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我公司不服“智能***教室灯/黑板灯尺寸、壳体防锈、吊杆固定要求”的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我公司不服“***教室灯/黑板灯须为*类灯具”的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我公司不服“***教室灯/黑板灯防护等级≥****”的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我公司不服“***教室灯/黑板灯模块光源总功率与额定功率比率”的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我公司不服被投诉人对“***教室灯向上半球光通量≥**%”的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我公司不服被投诉人对“***教室灯/黑板灯额定寿命≥*****小时”的质疑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