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2-02 00:00:00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技术培训中心和国际警务交流中心食材配送服务(主食类等)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技术培训中心和国际警务交流中心食材配送服务(主食类等)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楼或邮箱发送材料。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 开标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艺扬、黄欢、李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艺扬、黄欢、李宇************ | ||
项目概况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技术培训中心和国际警务交流中心食材配送服务(主食类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楼或邮箱发送材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技术培训中心和国际警务交流中心食材配送服务(主食类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调、干货、酒水饮料(外警用酒、饮料、矿泉水及其他)、蛋、奶及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年*月**日*****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楼或邮箱发送材料。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汇(采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邮箱: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收款单位: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账号:*****************;汇款摘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技术培训中心和国际警务交流中心食材配送服务(主食类等),须报名单位公对公进行汇款),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张艺扬、黄欢、李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扬、黄欢、李宇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