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花园南路76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整体院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土地整体使用权拍卖交易公告
2025-12-02
山东/济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莱芜区花园南路76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整体院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土地整体使用权拍卖交易公告
山东/济南-2025-12-02 00:00:00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整体院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土地整体使用权拍卖交易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发布日期:**********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页面信息无法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后,点击以下链接尝试 链接地址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整体院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土地整体使用权拍卖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日上午**时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整体院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土地整体使用权该院区占地面积****.**平方米,包括门诊办公楼及沿街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期限**年。首年起租价为******.**元,竞买保证金*****.**

信息发布期满如标的无意向竞买人报名参拍,不变更标的信息,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我公司将于该周期结束后第二天上午**时举行网络竞价。

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展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联系电话:王忠、亓琳 ***********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标的信息一览表

权属

情况

所有权人

济南市人民医院

地址

济南市莱芜区长勺北路雪湖大街*号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整体院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土地整体使用权拍卖

标的面积

建筑面积****.**平方米,宗地面积****.**平方米

标的位置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原济南市第二皮肤病防治院)

标的现状

在租

标的简介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南路**号房地产,共有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详情如下)

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幢***层,建筑面积****.**㎡;②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幢:***层,建筑面积****.**㎡;③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幢:*层,建筑面积**.**㎡;④莱芜区花园南路**号*幢:*层,建筑面积**.**㎡;⑤莱芜区花园南路**号沿街平房:*层,建筑面积**.**㎡。

标的瑕疵

其它披露事项

①院落和大门为承租人和宿舍区住户共同使用,宿舍区住户出入必须经过院落和大门,待租赁的院落尚不能封闭单独使用、封闭管理。中标承租人须派出人员或者委托第三方对大门和院落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②房屋现状含前任承租人遗留的装修与设施。有意向的承租人可自行与前任承租人就装修费用补偿事宜进行协商。该协商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完全由双方自行承担,与产权所有人无关,不影响本次招租的租金、租期等核心条款的报价与合同签订。

资格

条件

出租年限

**

起租价(年)

******.**/年

租金增幅

每两年重新评估价值。

注:第一及第二租赁年度,租赁费按照成交价格缴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产权所有人年对租赁价格进行重新评估,评估结果经产权所有人与中标承租人认可后,中标承租人根据评估价缴纳房租。

租金支付等相关要求

第一及第二租赁年度,租赁费按照成交价格缴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产权所有人每贰年对租赁价格进行重新评估,评估结果经产权所有人与中标承租人认可后,中标承租人根据评估价缴纳房租。

租金实行预付费,中标承租人于每年租赁起始日前一个月内,支付下一租赁年度费用至产权所有人指定收款账号,产权所有人收款后**日内,向中标承租人足额出具相应的发票。

优先权人

用途要求

该房屋用途:承租方仅能从事养老服务、营养健康咨询项目。不能作为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承租方资格要求

①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养老服务、营养健康咨询相关内容;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租方失信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同竞租人的法人代表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元,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开户名: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莱芜分行

账号:***************

开户行地址:济南市莱芜区万福北路**号

其它要求

①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院区内设有市政暖气管道和换热站(院区与宿舍区住户共同使用,单独计量),院区的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费用承租方自理。③承租方装修改造前需取得所有权人书面同意,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相关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④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该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与房屋使用有关的所有费用,承租方应按时支付因租用该出租房屋而产生的上述相关费用。⑤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消防、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租赁物抵押、出售

联系人

王忠、亓琳

***********


关闭本页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