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2-02 00:00:00
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委托,对庆安会馆停车场合作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招标对象 | 招标期限 | 最低限价(元/年) |
* | 庆安会馆停车场合作管理 |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庆安会馆号停车场、庆安会馆二号停车场。 | 总期限三年,合同年签。招标人可根据上年度合同履行情况或政策变动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依法获取:
招标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者的质疑。
五、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方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接受线上报名,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报名时将投标报名函及营业执照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乐露蓉,联系电话:*************,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时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鄞州分行
银行账号:************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元整;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鄞州分行
银行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楼开标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发布网站:
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张杰、乐露蓉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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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