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12-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漳州衡丰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漳州衡丰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餐饮服务 | 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工作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备注:折扣率 **.**%。)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中标人应自行建立台账,否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负责。 | 项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餐饮服务 | 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备注:折扣率 **.**%。)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中标人应自行建立台账,否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负责。 | 项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惠婷 |
| 评审专家: | 游淑玲 、 陈素红 、 郭文丽 、 蔡俊秀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包*采购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即为合同采购金额,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投标时供应商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折扣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收费标准计取,如下: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计取;中标金额超过***万的:其中***万按中标金额的*.*%计取,***万****万部分金额按*.*%计取,***万*****万部分按中标金额的*.**%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延安支行;开户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主要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本项目成交折扣率为**.**%。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元(其中工作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元,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元)即为合同采购金额。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无法按折扣报价,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总价仅作为计算折扣和价格评审使用,不作为合同最终付款的金额,采购人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漳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号皮件大楼*#楼二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话:************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