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02 00:00:00
现代菜篮子东部新型农批产业园区一号冷库西面场地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吴翔鸥
来源:吴翔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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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现代菜篮子东部新型农批产业园区一号冷库西面场地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承租经营者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场地位置 | 经营类别 | 场地面积㎡ | 年使用费(元) | 竞买报名保证金(万元) | 场地履约保证金(万元) |
* | 一号冷库西面场地 | 场地 | ****.** | ******.** | *.** | *.** |
二、使用期限:本次场地使用期限为*年,期满后由我公司确定续租方案,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下一轮承租的优先权。
三、招商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四、保证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不计息竞买报名保证金(见基本情况表),若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双方签订合同,竞买报名保证金转为不计息场地履约保证金;如承租人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由我公司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审核或竞价后确定为非最终承租人的,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五、承租人确定:
经我司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按以下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本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者的,通过公开竞价形式确定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按本公司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场地招商竞价会,价高者得;
②竞价成交后,竞价人应于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场地使用费、签订《招商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公告期内未产生意向承租者的,公告期自动延长至****年**月**日**时止:
①延长期内有意向承租者,须在招商条件不变、场地仍处于待租状态的前提下,按提交意向承租确认书等相关材料或缴纳不计息竞买保证金的时间先后顺序提出申请;
②我公司对意向承租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享有优先承租权,确定为最终承租人;
③最终承租人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场地使用费并与我公司签订《招商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如已缴纳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六、合同、须知样本:意向客户报名时由本公司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与须知条款。
七、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欢迎有意向的个人或单位前来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与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号现代菜篮子东部新型农批产业园区北区冻鲜品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麻先生联系电话:***********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