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12-02 00:00:00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维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年产***台五轴联动数控激光加工中心、五轴联动数控复合及刀具磨床等)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湾新区海城路以南、海茂路西侧 | 浙江维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购置***立卧复合加工中心、五轴联动加工中心、车铣复合加工中心、数控精密平面磨床、数控高精度内外圆复合磨床、钝化值检测仪、高精度轮廓仪、**扫描仪等生产设备,采用“机加工”等生产工艺,建成形成年产***台五轴联动数控激光加工中心、五轴联动数控复合磨床、五轴联动数控刀具磨床等磨床的生产能力。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 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车间布局;③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⑥夜间不生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