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07-11 00:00:00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转报连城县丰图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的请示》(连发改综〔****〕**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连城县丰图水库工程(项目代码:************************),已增补列入《福建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保障庙前镇居民和工业生产用水安全,改善灌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旱防洪能力,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连城县庙前镇丰图村。
三、项目单位:连城县庙前高坪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水库为多年调节小(*)型水库,工程任务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功能,设计供水规模*.*万 **/*,恢复及新增保灌耕地面积****亩。工程由拦河坝、溢洪道、供水工程、大坝观测、水库管理房、上坝公路等内容组成。水库总库容***万立方米,输水管道长*.**千米,上坝公路总长*.**千米(新建*.**千米、利旧改建*.*千米)、路基宽度*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万元、环境保护工程***万元、水土保持工程***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连城县政府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材料)、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年第*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号)等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连城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其他事项
*.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市水利局行业审查意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请连城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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