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12-02 00:00:00
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火焦路东侧大院空地(土地)五年租赁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偃公产权〔****〕***号
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监事会批准同意,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现将其持有的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火焦路东侧大院空地(土地)五年租赁权通过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一、标的基本情况
该标的位于高龙镇高龙村火焦路东侧大院空地;土地面积约****㎡。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根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年版)》,已将供销社社有资产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此次租赁权对外公开转让行为由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申请,报经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监事会同意。
三、标的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经洛阳双收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对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所属大院空地年租赁价值评估后,出具了《位于偃师区高龙镇高龙村火焦路东侧洛阳市偃师高龙供销合作社所属大院空地年租赁价值评估估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豫双收土估(****)字第***号),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火焦路东侧大院空地(土地)转让租赁权价值为:人民币*****元/年。该评估报告结果已向偃师区供销合作社备案。
四、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受让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披露事项
*、本土地的用途:商业、门市房、仓储功能等,不允许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影响居民生活的经营项目,不得拆除或破坏房屋结构;
*、房屋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
*、五年租赁期满后,如竞得人续租,出让方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根据当年的市场价重机关报评估定价,竞得人有优先租用权,如竞得人不再续租,出让方根据偃师区供销社资产管理的统一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公开竞买。
*、其他事项见拟定的《租赁协议》;
*、本次竞价报价为首年租金,竞得人成交后不履行合同的,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挂牌价及交易方式
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元/年,标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方法
报名后请点击系统保证金查询菜单,选择对应项目后进入获取保证金子账号页面,点击获取子账号,等待页面显示交易成功后,即可获得保证金详细信息,请按照页面要求进行保证金缴纳。
八、网络竞价时间及规则
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火焦路东侧大院空地五年租赁权转让项目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整,竞价时长为**分钟,竞价加价幅度***元,延时竞价时长为***秒。
竞价具体操作请认真阅读屏幕下方附件(网络竞价操作手册),以上通知未尽事宜,可咨询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
九、现场查看联系人
如有需要可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请与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联系。
联系人:温朋飞
电 话:************
地址:偃师市高龙供销合作社
查看时间:公告期内正常工作日(上午*:*****:**下午**:*****:**)
十、交易中心联系人
联系人:柴艳艳
电话:********/***********
网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股
十一、报名须知
意向受让方如有意向参与报名,请直接在网上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下载报名资料
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网上会员注册
登录网址:****://****.**.***/***/*/****************************************,参照交易乙方(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按步骤进行免费注册。
完善信息提交验证后出现“验证通过”字样则代表会员注册成功,可在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受让申请】选择意向申购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请在用户首页屏幕左上方选用【新产权报名】,该项目报名截止后,如符合竞价条件,将参与竞价。
网上注册报名时,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咨询技术部门,联系电话:****—********。
网络竞价说明:竞价开始后,屏幕出现“正在竞价”字样时,竞价人必须进行一次报价(视为有效报价),如未报价则视为自愿放弃,将无法继续参与后续竞价。
温馨提示: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及屏幕下方附件,并严格按照公告中的报名时间进行申报。
洛阳市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