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2025-12-02 00:00:00
婺源县生态林场约****³已伐倒林木资产整体拍卖公告(*)
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生态林场约****³已伐倒林木资产。
一、标的概况:婺源县生态林场约****³已伐倒林木资产整体拍卖。标的座落在婺源县太白管护点的大沅田坞、扬柏坞、宋家坞山场、西冲管护点的洙坑口山场、晓容管护点的金田坑岭山场。总面积****.*亩。预计已伐倒杉木约********;*³,均已堆放在集材道上。规格为小头直径***以上统材。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为婺源县生态林场。起拍价***元/ *³,竞买保证金**万元整。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带身份证,委托代理的需出具有效代理文件,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同时交纳**万元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木材质量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不承担质量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林木均已伐倒在集材道上。拍卖总成交价款按每立方拍卖成交单价为基准价,再乘以实际检量数量。
*、拍卖成交,买受人的**万元竞买保证金转为购买林木保证金,每运输*** *³林木结算一次价款。全部林木运输完毕,交清总成交价款后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天内与委托人签订林木资产买卖合同。
*、本次拍卖林木均已伐倒在四方车能到达的货场检量;木材的运费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签订《林木资产买卖合同》后,按委托人约定的时间进场检量,至****年*月**日前将拍卖林木全部运输完毕。逾期未清运的木材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且不退还保证金。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保证金账户:户 *****;*****;*****;名: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
开户银行: 婺源县建设银行天佑支行
账 *****;*****;*****;号:********************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紫阳镇星江大道*号)
联系电话:************ ***********(郑)***********(李)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