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5-12-02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管理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地址:德富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嘉定公证处
法定代表人:石名茗(女)
地址:金沙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管理服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的派出人员需常驻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管理服务人员应遵守嘉定区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
*、中标单位应规范、高效完成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管理工作,接受监督指导和工作考核。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国家有调整的从调整)。
(*)嘉定区人民法院确定需加班的其他时间。
服务时间:***日历日
服务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流程规范、操作及时、信息准确的执行终本案件管理机制,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嘉定区人民法院对本院执行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委托公证机构参与管理。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