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12-01 00:00:00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年度粉料运输框架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年度粉料运输框架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补遗书(第*号)
(招标编号:************************)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本补遗书对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年度粉料运输框架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补遗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原条款如下:
针对所投合同包,投标人自有车龄*年以内(以行驶证上的注册日期为准)的新能源或国六粉罐运输车不少于*辆,车辆须附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和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每人*万元),车辆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运输能力、安全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现修改为:
针对所投合同包,投标人自有粉罐运输车不少于*辆,车辆须附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和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每人*万元),车辆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运输能力、安全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招标文件中涉及车辆排放标准及年限要求的参照以上描述做同步修改。
*.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新增如下内容:
用于履行合同的所有运输车辆,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水泥厂的环保要求,若招标人要求进厂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的,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