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12-02 00:00:00
城厢区华亭镇****年至****年前黄社区临时市场招租项目(重新招租)招租公告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华庭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招标人)委托,将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亭前东路**号华亭镇前黄临时市场的一宗房产对外公开招租承包,欢迎各方有识之士前来参与密封报价。
一、招租的情况介绍
城厢区华亭镇****年至****年前黄社区临时市场招租项目(重新招租)坐落于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亭前东路**号华亭镇前黄临时市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其中:①单层钢结构市场建筑面积为****.**㎡,****年建成;②单层钢棚建筑面积为***.**㎡,****年建成;③集装箱房建筑面积为**.**㎡,****年建成;④入口单层砖混结构门房建筑面积为**.**㎡,****年建成。房屋用途设定为市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土地类别设定为商服用地*不可分割销售的批发市场用地,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注:招租标的的具体朝向、结构、位置、高度及实际面积等具体情况请各投标人到实地查看。若投标人未到标的物实地查看而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自然人、个体户或企业,且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要求
(*)标的物只可用于商业经营场所使用,不得用于办公或居住等其他用途。该标的物的水、电费、卫生费用、年检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造墙体布局和转租等。
(*)本次公开招租设最低限价(详见下面要求),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中标人必须自觉维护房屋的完整。中标人不可在该房屋进行影响建筑结构和安全的装修和改造,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并取消所有押金和已交的所有租金归招租人所有。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租承包期限
合同期限为三年(****年*月*日*****年**月**日)。若受国家政策性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影响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费则以实际时间计算。
五、最低限价
(*)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年租金为******.**元(根据光明[****](房)字第*******号估价报告,月租赁价格*****元***个月),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租赁年限三年,租金按年支付,于期前*天内交清,第*年按投标人中标价作为租金,以后每年租金按逐年递增*%,即第*年的租金,在原租金的基础上增加*%,第*年的租金,在以第*年的租金基础上增加*%。
六、时间、地点安排
(*)招标人自****年**月**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咨询、来往信函地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所三层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每个报价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元)。保证金可以在报价现场提交,但必须用信封密封,开完标后,落标人(未中标人)当场返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元),差额应在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前交清。
八、确定承包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报价中标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上发布本次招租的相关信息。
十、本项目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莆田市华庭花卉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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