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12-01 00:00:00

- 索*****;引*****;号: ***********************
- 发文机关: 秀屿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无
- 标*****;*****;*****;*****;题: 秀屿区****年“福蕾行动计划”儿童关爱购买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 有*****;效*****;性: 有效
*.项目名称:秀屿区****年“福蕾行动计划”儿童关爱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年**月*日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共收到供应商:*、永安市启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福建省向日葵慈善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悦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等*家供应商参加磋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成员经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并对以上*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经审查,以上*家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中标情况: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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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中标单位 |
项目名称 |
报价 |
服务期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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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市台江区悦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秀屿区****年“福蕾行动计划”儿童关爱购买服务项目 |
******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分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应依据下列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万元以下收取比例:*.*%;②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③电汇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账户名称: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行莆田梅峰支行 账号:*****************。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闽财购函(****)**号执行。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号),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的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 评审专家名单:朱敏、王娟、林晓婧(采购人代表)
*. 公示日期: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在此,我局谨对积极参与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小区**号楼***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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