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191宗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
2025-12-02
贵州/黔西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191宗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
贵州/黔西南-2025-12-02 00:00:00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宗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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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宗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宗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
| 项目编码 | ************* | ||
|---|---|---|---|
| 项目名称 |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宗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 转让方编码 | ****************** | ||
| 转让方名称 |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 标的物所在区域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 |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 万元 | ||
| 挂牌日期 | ********** | ||
| 挂牌期间 |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宗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公告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经兴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交易国有资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标的名称: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宗国有资产租赁权出让公告三、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无不良记录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旭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下五屯街道贵州醇景区南游客接待中心三楼)五、竞价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地点:贵州旭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下五屯街道贵州醇景区南游客接待中心三楼)六、标的简介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对***宗国有资产租赁权进行打包出让,租赁期限为**年,具体明细可在报名时获取。七、起始价及增价幅度起始价:********元增价幅度:******元八、竞价规则(一)在竞价期限内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正整数递增报价,后一报价应高于前一报价,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二)自由竞价时间:**分钟;(三)延时竞价周期:在自由竞价截止后*分钟内,有申请人报价,自动延长竞价时间*分钟。若在延长的*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竞价结束。若在延长的*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分钟倒计时,直至*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确定预竞得人。(四)竞价截止时间后,无申请人报价的,做流标处理。九、成交确认竞价结束后,由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交易结果公告》,确定竞得人。十、合同签订(一)竞得人以自然人身份申请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竞得人以企业身份申请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十一、特别约定(一)本标的租期为二十年,二十年租赁期限满后,产权人(产权委托方)有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二)承租人须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截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至产权人(产权委托方)指定账户,剩余价款须在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分次付清到产权人(产权委托方)指定账户。(三)承租人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在*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产权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不按《租赁合同》交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产权人(产权委托方)有权重新组织招租。十二、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产权交易须知》。十三、联系人:郎华兴(项目负责人)黔招协【****】*****、梁兴丽、洪学志;联系电话:***********贵州旭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