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12-01 00:00:00
位于楚星通信光通信产业园区内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年租赁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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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租赁底价***.**万元/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万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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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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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湖北楚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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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位于楚星通信光通信产业园区内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年租赁权项目 |
租赁底价 |
***.**万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至日期 |
**********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湖北楚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沙市区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资产概述 |
位于楚星通信光通信产业园区(荆州经开区东方大道***号)的光纤厂房等*幢不动产及光纤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招租。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其他招租条件 |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承租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出租标的按现状招租,承租方对标的的建设、改造等行为必须在出租方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标的,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投资仅能在租期内享受,承租方在承租期进行的固定资产等所有投资,期满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三)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 (四)租期*年,租赁标的具体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五)标的不允许转租。 (六)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湖北创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创元评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面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本次招租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八)本标的其他约定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九)待本次公开租赁标的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方式获取租赁权。 (十)意向承租方需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领取受让申请文件。 (十一)踏勘联系人:徐经理,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承租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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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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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方如需提现,可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方如需提现,可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
湖北创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 |
评估基准日 |
**********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