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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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环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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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磋商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吉林省宏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环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项目概况:采购恒湿净化消毒一体机*台,区域测控显示*台,半球摄像头*台,气体灭火控制器*台,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只等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磋商范围: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卸载、安装、调试等。
*.*供货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卸载、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三.磋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有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应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的应答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宏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本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磋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吉林省宏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当有效磋商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当有效磋商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时,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宏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太安街
联系人:李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隆基华典**号楼***室
联系人:郑文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