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遴选种植类科研副产品收购单位的公告
2025-12-02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遴选种植类科研副产品收购单位的公告
广东/广州-2025-12-02 00:00:00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遴选种植类科研副产品收购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种植类科研副产品管理,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科研副产品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拟向社会遴选收购服务单位,承接处置种植类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科研育种试验等工作任务后,尚有商品价值的科研副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申请单位资质

  (一)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备农产品相关业务经营范围的单位;

  (三)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委托内容

  负责处置****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完成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科研育种试验等工作任务后,尚有商品价值的科研副产品,主要包括粮食作物、蔬菜等种类。

  四、申请流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内,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报名须知》《报名表》《承诺书》及《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科研副产品处置报价表》。

  (二)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附件*),并于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报名表》《承诺书》及《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科研副产品处置报价表》(附件***);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所有材料须统一使用**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告采购项目全称。

  (四)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五、遴选方式

  (一)如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内申请单位数量不足*家的,本委托服务公告顺延*天。

  (二)若申请单位数量超过*家(含*家)以上,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将对申请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审核标准见附件*),通过审核的单位,采用最高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以响应时间较短者中标;如最高报价单位放弃,则顺延至次高报价单位,以此类推。

  若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家的(含*家),经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标准见附件*),可直接拟定其为中标单位。

  (三)遴选中标单位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天后如无异议,将按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相关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号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科普部

  邮编:******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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