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开(挂)G2025-24号
2025-12-02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津滨开(挂)G2025-24号
天津-2025-12-02 00:00:00
津滨开(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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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开(挂)********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天津开发区其四至为东至诺和诺德公司、南至第六大街西至诺和诺德公司北至第七大街(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地上场清地平。

该地块红线范围内有地下管线(电力、燃气、通讯、热力、供水),在地块成交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需与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协商并达成协议。

该地块出让范围内如另有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挂牌地块土地使用条件

地块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准入产业类别为生物药品制造,投资强度****万元/公顷。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

其他要求:

*竞得人在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齐土地出让金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开工、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竣工

*竞得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天津经开区工业用地“标准地”监管协议》。

*竞得人取得工业土地使用权后需满足以下控制指标:

*)建筑容积率为:*.***.*

*)准入产业类别:生物药品制造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公顷,投资总额不低于****万元。

*)单位面积土地年产出率不低于****万元/公顷

*)单位用地年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建筑密度:按照天津市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绿地率:小于等于**%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按照天津市用地兼容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环境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天津市及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能耗标准:符合《天津市产业能效指南(****版)》执行。

*土地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达产目标后,如尚有未建设并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节余用地,除依法收储外,区规划资源部门明确分割用地的拆分范围,用地面积、容积率等规划建设条件,区产业主管部门或者园区管理机构明确产业准入条件和投入产出要求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土地权属单位将节余用地从原产业用地中分出转让,土地转让价格不得高于本区三年内产业用地的平均价格。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挂牌公告和获取挂牌文件的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日至********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日至********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日,自********日至**********:**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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