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始获取】采购公告
2025-12-02
河南/漯河 招标采购
【未开始获取】采购公告
河南/漯河-2025-12-0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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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202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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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
- 中标结果公告
- 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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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保护中心贾湖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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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贾湖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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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舞采磋商采购******** | |||||||||||||||
| *、项目名称:贾湖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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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采购范围:规划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最新的文物本体及环境考古研究成果,界定遗产构成;评估上一轮总规的执行情况;分析现存主要问题;评估遗址价值,明确保护对象;编制保护原则与策略,确定保护目标;修编划定文物保护区划,制定管理规定;提出保护措施,编制分项规划;设定遗址管理、研究工作目标,制定规划要求;编制规划分期,制定实施计划;编制投资估算,提出实施保障。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至项目编制完成及评审通过止;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项规定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含保护规划)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含保护规划)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提供身份证、资格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点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响应人无需到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 **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标准及方式:参考豫招协【****】***号文收取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取金额:*****元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保护中心 | |||||||||||||||
| 地址:舞阳县新西路中段老干部局四楼 | |||||||||||||||
| 联系人:张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北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书香云璟门面房 | |||||||||||||||
| 联系人:何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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